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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一车主收到罚单,却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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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
上路行驶的通行证之一
用于区别不同机动车的身份
然而个别车辆驾驶人
为了躲避执法
自作聪明、尽出“花招”
近日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接到一名车主申诉自己收到了一条在京藏高速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通知但被电子警察拍下来的照片上号牌是自己的号牌车辆不是自己的驾驶人也不是自己民警对其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了处罚温馨提醒
12.02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伪造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不悬挂机动车号牌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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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顾万全
编审:张姝
编辑:丹增朗赛
来源:拉萨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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